startup-equity-guide

公开股权争议案例索引

本页是索引与分析,不是转载。 每个案例都用我自己的话梳理,并附上当事人原文链接——请点进去读原文,那才是第一手材料。

⚠️ 重要声明:以下内容均整理自当事人公开发表的自述、公开的裁判文书与媒体报道。当事人的指控属其单方主张,相关公司多已公开否认;已判决的部分以生效裁判为准,未决的部分以最终司法、仲裁及监管结论为准。本页只做公共案例梳理,不构成对任何主体的法律评价,也不构成法律或投资建议。


四个案例一览

  陈浩 姜东 宋涛 张帆
公司 小红书 小红书 越疆科技 (2432.HK) 三六零 (601360)
身份 商业化华南直销负责人 媒体智能团队负责人
首席技术专家
前常务副总 / COO 首任董事会秘书
首席法律顾问
争议标的 3 万股境外期权 86 万股境外期权 总股本 3.8% 的股权 201.6 万股,约 2649 万元
失权方式 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距归属节点 8 天被解约 持股平台份额被单方划转 私有化翻转后长期未兑付
关键时点 期权成熟前约 5 个月 入职满两年前 8 天 离职一年多后 离职 7 年,平台清仓 5 年
当前状态 ✅ 已生效判决,获赔约 85 万 ❌ 已生效判决,诉请被驳回 ⚖️ 仲裁中,公司已过会 📨 律师函阶段
原文 公众号「汉特CHEN」 公众号「一个前红薯的心声」 公众号「宋涛机器人」 公众号「耕者之辛」

从四个案例里能看到什么

一、失权发生在四个完全不同的环节

很多人以为”拿不到期权”只有一种剧本。这四个案子说明不是:

结论:只盯着”别被辞退”是不够的。 归属节点、平台治理、兑付环节,每一步都可能断链。

二、同一家公司,两个人,结果相反

陈浩和姜东都来自小红书,都涉及境外 Xingi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的期权,都在归属节点附近离职。但一个获赔约 85 万,一个被驳回全部诉请。

差别在哪里?从两人公开的自述看,至少有三点值得注意:

  1. 切入点不同。 陈浩先打赢了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”,把”离职”这个失权前提本身推翻了;姜东的解除问题已有生效判决在先,他是在既有结论基础上单独主张期权兑现。
  2. 证据形态不同。 陈浩手里有公司出具的收入证明、绩效数据等能直接反驳”不胜任”的书证。
  3. 主体问题的处理不同。 小红书在姜东案中主张境内的书行科技与境外 Xingin 不存在控股关联,并反对追加境外主体为共同被告。

这一点对普通人最有参考价值:诉讼请求怎么搭、先打哪一个,可能比”事情本身有多不公平”更影响结果。 这也是为什么建议尽早找做过股权激励案件的律师——不是找人替你出气,是找人帮你选路径。

三、”境内外主体没有关系”是一种反复出现的抗辩

在姜东的自述中,小红书庭审时主张境内主体与境外期权发放主体不存在控股关联;陈浩也在其公众号发布过内容,称公司在二审中否认与境外期权主体存在控制关系。

这类抗辩之所以敏感,是因为它与企业对外的资本叙事之间存在张力:为境外上市搭建的红筹 / VIE 架构,其披露前提恰恰是境外主体对境内实体的完全控制与合并报表。对内否认关联、对外强调统一,这个矛盾正是宋涛向监管举报时的核心抓手之一。

张帆的质疑逻辑与此同构,但更技术化:她指出,按美国证券法关于私有化的规则,员工未归属期权必须被妥善处置(加速兑付或承继翻转),不存在”终止执行”这个选项——否则私有化交割根本无法完成。而 360 在 A 股重组报告书中披露原美股股权激励计划”已全部停止执行”。她认为这两者不可能同时为真。

四、时间是最大的敌人

这里有个特别值得记住的教训:宋涛的三轮诉讼不是输在事实上,是输在管辖条款上。 合同里那句不起眼的”争议提交某某仲裁委员会”,直接决定了他两年时间的去向。签字前看清争议解决条款,成本几乎为零;签完之后再发现,代价是以年计的。


案例一:陈浩 · 小红书

一句话:绩效达标的销售负责人,在期权成熟前约 5 个月被以”不胜任工作”解除劳动合同,两年五场诉讼后获赔约 85 万元。

身份:小红书商业化生态业务华南本地直客销售部负责人。

主要经过(据其公开自述与裁判文书):2022 年 6 月入职,带广州、重庆两地团队。2022 年底,公司就一位候选人向他做背景调查,他如实反馈;该候选人入职后成为其上级,随即调整其岗位、取消管理权限。2023 年 12 月,公司以”不胜任工作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——此时距其首批期权成熟约 5 个月,其持有的 3 万股境外 Xingi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期权权益因此灭失。

结果:广州两级法院认定解除劳动合同违法,判付赔偿金等约 19 万元;期权损失部分一审判赔 73.05 万元,二审经调解由公司赔付 66.15 万元,并重新出具无争议的离职证明。两案合计约 85 万元。 裁判中确立的重要逻辑:期权与劳动关系紧密相关,属于劳动报酬的延伸;公司不正当促成”离职”这一失权条件成就的,依法视为条件不成就。

当前动向:2026 年 6 月起,他就小红书赴港上市事宜向港交所、香港证监会及中国证监会提交实名举报。

原文:公众号「汉特CHEN」,其中最完整的自述为《当”诚实”成为代价——我与小红书公司的446天维权纪实》。


案例二:姜东 · 小红书

一句话:距离期权归属节点仅剩 8 天时被解除劳动合同,86 万股期权归零,诉请被法院驳回。

身份:原小红书媒体智能团队负责人、首席技术专家(英文名 Moses,内部薯名”大卫”)。

主要经过(据其公开自述):2018 年 9 月入职书行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。入职前,公司通过官方企业邮箱发出的 offer 承诺授予境外 Xingi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期权 80 万股;同年 12 月签署期权协议,行权价 0.5 美元/股,约定工作满 2 年归属 50%。2020 年 1 月,他收到一份由公司两位创始人署名的年度期权授予文件,额外授予 6 万股,合计 86 万股。2020 年 8 月 25 日,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——距其入职满两年仅差 8 天。

公司抗辩(据其自述,庭审中提出):一是主张境内的书行科技与境外 Xingin 不存在控股关联,并反对追加境外主体为共同被告;二是不认可两位创始人共同署名的 6 万股授予文件的效力;三是以无法查询当年 HR 人员信息为由,对官方企业邮箱发出的入职 offer 不予认可。

结果:法院依据期权协议条款及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生效判决,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(案号:(2024)京 0105 民初 11865 号)。他公开表示尊重司法裁判结果,同时提出四点希望公司公开澄清的疑问,其中包括:期权归属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为惯常操作;官方企业邮箱对外出具的书面文件是否具备法律效力。

为什么这个案子值得读:它是四个案例中唯一一个当事人败诉的。想知道”哪些证据靠不住”“哪些路径走不通”,这个案子比胜诉案例更有价值。

原文:公众号「一个前红薯的心声」→ 《距期权归属仅剩8天被解除劳动合同‖我与小红书的真实诉讼记录》(2026-07-27)


案例三:宋涛 · 越疆科技

一句话:签约时承诺总股本 3.8%,九年后工商登记折算下来只剩 0.64%,而公司起诉要求以 139.46 万元把这最后一点也收回。

身份:越疆科技前常务副总 / COO,公司早期核心成员。

主要经过(据其公开自述及其公布的文件):2017 年 6 月 12 日签署《股权授予协议书》,约定授予公司总股本 3.8%,分三期支付,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。2021 年 3 月离职。2022 年 12 月 23 日,持股平台(越疆合伙)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大比例划转至两个新设平台,而他在原平台的份额比例未作相应调整——他主张的核心争议由此产生。2023 年 1 月 28 日,平台向他发出盖章的《说明函》,称为使原合伙人间接持有的注册资本保持不变,其变更后应持有的财产份额为 69.7373%;但当年年底的工商变更中,登记在其名下的仍是 22.455%。

诉讼与仲裁:2024 年 3 月,公司起诉要求确认其份额自离职之日起失效,并以 139.46 万元转让给创始人。一审、二审、再审申请均因”双方约定了仲裁”被驳回,未进入实体审理。2026 年 7 月,他就公司 A 股上市事宜向深交所、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,并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。

公司回应:越疆科技已公开回应,称相关指控”不属实且存在严重误导性”。公司创业板首发已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。

原文:公众号「宋涛机器人」,共四篇,含协议原件、《说明函》、三级法院裁定书及投诉举报函的脱敏影印件。


案例四:张帆 · 三六零

一句话:亲手为公司写下招股书、主导境内外重组的首任董秘,离职七年、持股平台清仓五年后,2649 万元股权激励款一分未收到。

身份:360 美股上市的美国法律顾问(US issuer counsel),后任三六零回归 A 股后的首任董事会秘书兼首席法律顾问。曾为瑞生、凯易律师事务所律师,2013 年放弃律所合伙人身份全职加入 360。

主要经过(据其公开自述):2013 年加入时获授限制性股票(RSU)。2015 年 360 启动美股私有化,包括她在内约两千名员工的未归属权益按交易安排”翻转”至境内持股实体。她援引《合并协议》、实控人向 SEC 提交的披露文件,以及 2016 年员工线上签署的确认函,说明该翻转有明确约定且”不受私有化以及未来再次上市的影响”。2018 年 10 月,境内平台向她出具《入资确认函》,书面确认其享有 2,016,000 股三六零股份的收益权。2019 年 3 月离职;2021 年该平台清仓减持全部三六零股票;至今她未收到任何款项。

她提出的核心质疑:按美国证券法关于私有化的规则,员工未归属期权必须被妥善处置——加速兑付或承继翻转,不存在”终止执行”的选项,否则私有化交割无法完成。而三六零在 A 股重组报告书中披露原美股员工股权激励计划”已全部停止执行”。她认为,既然私有化实际完成、翻转后的权益也被实际执行(平台已清仓变现),那么该项披露与事实之间存在矛盾。

进展:2026 年 7 月 9 日,她通过微信联系公司实控人,据其自述被拉黑。7 月 23 日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,要求确认其权益、支付股份处置收益 26,490,240 元及迟延利息、并补偿相关损失。

公司回应:据媒体报道,360 方面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回应称,当年的激励规则正是由张帆本人主导设计,公司支持她依法解决争议。

原文:公众号「耕者之辛」→ 《七年之辛:360首任董秘2600万维权实录一》(2026-07-24)


关于本页

← 返回 创业公司期权生存指南